陳統奎
“市面上黑心商品到處泛濫,當媽媽發現食物有問題,內心非常矛盾,擔心孩子吃少了長不大,多吃一口又怕中毒。1990年代之初,當台北很多媽媽一起討論這個矛盾時,一個機緣誕生了,大家想一起來買好東西,一起來找好生產者,就此締造台灣共同購買運動。”陳秀枝講起話來雙手握拳,言簡意賅。
眼前這位40來歲的台灣婦女即是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以下簡稱“主婦聯盟合作社”)的第三任“理事主席”。1991年台灣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成立消費質量委員會,二年後,消費質量委員會第一次以“共同購買”集結“消費者力量”,共同尋找生活必需品,直到2001年,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正式成立,力推共同購買運動,十年磨一劍。
“主婦聯盟合作社”如今擁有3萬2千多名社員,即3萬多戶家庭參與,10多萬人獲益,不愧是近10年來台灣“社會企業”的代表作。陳秀枝這樣介紹合作社與一般企業的四大不同點:一、前者由社員出資社員所有,後者股東出資;二、前者是社員共同利用,後者是顧客利用;三、前者是社員共同經營,後者是雇用職員經營,顧客沒有參與權;四、前者不以營利為目的,而是提升社員的經濟、文化、社會生活質量,後者則是追求利的營利事業,盈餘歸股東。
“我們要健康,台灣要美麗!”陳秀枝說,這是共同購買運動的理想。
生活就是政治
為什麼“主婦聯盟合作社”誕生在台灣,並能引領兩岸四地的消費合作運動?主婦聯盟環保保護基金會創會董事長陳秀惠這樣描述:1987年,在台灣剛解嚴的新鮮期,有一大群具創意且敏捷的女人決定展開社會改革的行動,猶如現在的“快閃族”,常吸引當時媒體大幅報導。這群女人經多次溝通與協商,取一個很具主體性的名字“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就在1989年國際婦女節,各方期待與祝福下轟轟烈烈地誕生——一批批的女人開始湧進這個舞台!
這個基金會在台灣解嚴後最初的一段歲月,扮演了積極監督環保及推動綠色消費的觀念的角色,與其它民間組織一起領跑台灣NGO事業,推動公民社會向前發展,“一大群具創意且敏捷的女人”華麗轉身成為社會進步的新活水。這群女人將行動力投入環保、教育、婦女成長、消費質量、自然步道等多元化的社會參與,將台灣主婦從窄化的私領域推向豐富多元公共領域之舞台。前些年,台灣建置了12座女性文化地標,主婦聯盟環保保護基金會是12女性地標之一。
那麼,當時台灣主婦們又是怎麼敏捷地集體走向“共同購買”這股消費合作運動?答案可以從一個靈魂人物身上查找,她叫謝麗芬,後來曾任“主婦聯盟合作社”第二任理事主席。1980年代,謝麗芬的先生在美國攻讀博士學位,她帶著2歲半的大女兒去美國陪讀了3年,回到台灣後,女兒竟產生嚴重的空氣過敏反應。麵對女兒的過敏症狀,謝麗芬決定從日常生活開始改善,她開始讓女兒自備餐具上學,並積極到幼兒園宣傳停用免洗餐具。如今,台灣幼兒園學童們普遍使用不鏽鋼碗和湯匙,便是台灣主婦們積極奔走的結果。
謝麗芬的大女兒倪欣回憶,念高中時,她自備餐具,常讓同學大驚小怪,被同學視為“好丟臉喔”,當時真正生活的前衛者,似不受到欣賞甚至是被輕蔑的一群。“在當年反核四的時代,大家在冷氣房辦公,媽媽卻在大熱天大聲疾呼節能減碳,辛勤工作實現她的理想。諷刺的是,事隔十餘年,氣候變遷成為國際間重大討論議題,政府官員才終於脫下西裝外套,限製空調溫度。”倪欣讚歎,“媽媽不僅思想前衛,也是個實踐主義者。”
那時,從日本留學歸來的不少專業人士紛紛加入基金會工作,將日本婦女消費合作運動經驗傳入台灣,日本“生活俱樂部生協”的思想開始影響“台灣主婦聯盟”這群剛走出家庭的女性,就像支不怕死的敢死隊般,百分百投入他們一切所能,發揮過人的正義感與意誌力,投入一場又一場社會運動戰役。1992年,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成立消費質量委員會,為都市消費者監督把關,迎接全面性福祉生活。“生活就是政治,政治也是生活”的體認,讓這群台灣主婦亮出“我是生活者”的招牌,實踐“主婦的購買力量可以改變現狀”的理想。
消費質量委員會將行動起點選在小區,與小區合作舉辦“媽媽讀書會”、“時間人力銀行”等小區活動,帶領小區媽媽們一起思考生活,討論消費,陳秀惠那時常負責這些小區活動,她由此看到一股社會力:“主婦是強大的購買族群,主婦的購買力量可以改變現狀。”1993年,翁秀綾、陳秀惠、謝麗芬及林碧霞等人召集一百多個家庭,第一次以共同購買方式,直接向農民購買米和葡萄,“以綠色消費方式,參與台灣土地的關懷”,這是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的雛形。
1990年代初,台灣的有機栽培觀念尚未普及,隻能從無農藥生產開始思考。值得一提的是,她們的第一個米農合作對象,是在翻看對方賬簿,檢查有沒有購買農藥之後才確定下來的,那時台灣正鬧鎘米汙染事件。在當時有限的有機農業技術與信息下,願意參與有機耕作的農家,種出來的蔬菜常被蟲咬到只剩一圈圈蕾絲花邊。但是,參與共同購買的台灣主婦們接受了這些“蕾絲花邊”,因為她們知道,這是一個質量與觀念的大挑戰。不過,她們家裏的男人就不一定接受了,林碧霞博士家裏就發生了這樣一幕:她花了180來塊新台幣買回來一顆又大又老的瓠仔,削開看黑了一大半,煮一煮上桌,老爺子鄭正勇教授吃了幾口,卻把筷子一丟:“以後共同購買這種東西,不要再買回來了。”
“鄭教授筷子一丟,化為共同購買進步的動力”,後來,享名國際的農業博士鄭正勇成為生活消費合作社推廣有機農業的大功臣,創造不少奇跡,早期共同購買常碰到的“蔬菜太醜、過老”等問題全被解決。尤其是,主婦聯盟推動減硝酸鹽運動,成為台灣共同購買運動的“世界級驕傲”。共同購買運動開始為台灣的農民與主婦架起一座橋梁,並讓買賣攤在陽光下,安全安人心,吸引全社會的注意力。
過渡的“綠主張公司”
要讓大家都懂得,“共同購買”是一種合作運動,是一種帶動消費意識的運動,是一種人道關懷的事業,是一種服務的組織,不是以追求股東利潤為導向的公司,台灣主婦們走了一條“曲線救台”之路。“生活就是政治”,這個公民社會價值在台灣醞釀出美酒,需要十年,但從開創到成熟期的曲線是亮麗耀眼。
在台灣主婦們的主導下,1994年5月成立台北縣理貨勞動合作社,當年12月發展成生活者公司,到第二年2月,沿革發展出綠主張公司。1995年7月,在台中市成立綠色生活共同購買中心,商號為“綠色生活小鋪”。1997年9月,台南綠的關懷協會成立班,開始“共同購買”,當時會員約150人。時至2000年7月,整合全島共同購買運動的生活消費合作社開始籌備工作,並從綠主張公司的組織架構轉型而來。2001年6月16日創立大會,“集結消費力量”的共同購買運動走向正規軍。
生活消費合作社作為一個“社會企業”,登記證由台灣“內政部”核發,2002年又分別在台中、台南設立分設分社。前後對比,在1996年台北成立綠主張公司時,共有17為股東,每位入股6萬新台幣,起步資金102萬新台幣,後來增資兩次。2001年成立生活消費合作社時,社員人數1,799人,出資額為978.81萬新台幣。發展到2010年,社員已經超過3萬2千人,出資額超過1億新台幣,39個站所,320幾個班分布台灣各地,員工人數200多人,相當於一家“中小企業”的規模了。
生活消費合作社現任理事主席陳秀枝說:“我們是不小心長大的,社員們因為要買好東西所以踴躍加入。我們不是會經營的人,單憑一腔熱血,但感動了大家。我們不是為了營利,是為了社員的福利。”台灣“憲法”因鼓勵合作事業而在合作社給予免稅,陳秀枝的前任謝麗芬曾說過,這是“肯定人民願意透過結社自主改善生活,並熱心關懷社會公益,除了滿足自身就業或生活利用的需求外,社會責任也必須永銘在心”,視界已經豁然開朗。
現如今,也有人質疑,台灣主婦們當初推廣共同購買運動,為何不一步到位辦合作社,而要多走一條“曲線救台”之路?記者從生活消費合作社那裏聽到的答覆是:“在綠主張公司之前,我們即有組合作社的念頭,但當時時空背景無法成立全台性合作社,綠主張公司其實是一段摸索的過渡期。”曾擔任過綠主張公司董事長黃利利回憶說,早期當解說員,最常被問:“你們會不會倒?”他都答得很堅決:“只要繼續堅持環保、本土作物、扶持弱勢,我們絕不會倒。”
謝麗芬則說過一句非常漂亮的話:“以心靈成長帶動改革,走向合作社的烏托邦。”值得一提的是,合作社的取名,台灣主管機關原本不許用“生活”二字,因為台灣隻有消費合作社,沒有生活消費合作社,“不懂生活加上去的意義”。謝麗芬、許秀嬌兩人於是向主管機構“強烈表達”為什麼堅持一定要用“生活”二字,之後陳來紅又親自對“內政部”社會司長說明才予以通過。這群台灣主婦,無比看重“我是生活者”這個價值。
主婦聯盟合作社的創社理事主席是陳來紅。這位台灣主婦聯盟的“老大姊”,2007年在台灣大學集思會館舉辦的慶祝“共同購買運動15年”係列活動中感慨地說:“想想英國28個工人成立世界第一個合作社(時為1844年,即“公平先驅社”),他們所建立的民主,一百多年都沒有人推翻。而在台灣卻還缺乏民主合作的素養。我們真的要學習把開會、參與組織視為生活的一部分。”接著,她話鋒一轉:“過去台灣合作事業失敗,是因為變成營利的公司。不曉得合作社會不會變成公司?”“不會!”現場有不少人大聲回應。陳來紅追問:“用你的生命擔保,願意嗎?”“願意!”現場一片呼應聲。據說,當時陳來紅鞠躬含笑下台。
創社理事主席如此警惕合作社“公司化”,而這個合作社卻經由綠主張公司轉型而來,這般曲折,是一群“怪異”的人不輕言放棄才走得過來的。在共同購買初期,是陳來紅、謝麗芬、翁秀綾、林碧霞、賴青松等人,既要動腦力又要體力地,既要上山跑產地與生產者溝通,又要載送生活材到家給會員,經年累月才開創出合作社這個“社會企業”正規軍平台的。台灣主婦們得到的回報是,與傳統商品由“賣方定價”不同,她們是“買方定價”,凝聚“買方”力量,由買方來尋找可靠的賣方、再由雙方共同磋商價格,這就是“共同購買”的核心魅力。
比如說,多台風的台灣台風來襲全台的菜價都會大漲,但生活消費合作社的社員們卻依舊享受“不漲價的菜價”,令人刮目相看,這時要求入社的人就增多。因此,這群思想前衛的台灣主婦這樣定義“共同購買”:它一反消費者被動式的依市場商業營銷所影響而產生的消費行為,以“我是生活者”的角度,關心自己、關心環境、關心生產者,每位社員都是“頭家”。
她們要創造的是一個良性的、以保護環境、公平和正義的另類的選擇市場。
有機農耕支持者
在合作界前輩孫炳焱眼裏,這群“娘子軍”是一群合作運動推手。
孫炳焱是台北大學合作經濟系教授,他稱這是“一種誌業”——讓消費者與生產者共同思考“食的問題”即“資本主義下消費者與生產者麵臨的困境問題”,一方麵保障了食品的安全,另一方麵保護了本土的農民,讓農業與農村的永續經營,成功的擺脫了資本主義下的外國農產品進口傾銷問題,消除了對立、競爭,成就了生產者與消費者的協調、合作,實現了消費者可以親眼“看到生產者的臉及生產過程”,確保了無添加、無虛偽的有機產品,並以雙方合理的價格來交易,具體實現了兼顧“安全、健康、環保”的理想。
全球化時代,在跨國性的資本經濟與商業消費文化的衝擊中,愈是缺乏主體文化的國家或地區,愈容易落入強勢資本與強勢消費的左右和剝削,因此NGO、NPO或“社會企業”如何建構一個維持土地與人和平共生的網絡,促使主流資本主義與商業消費文化的反省和修正,這是當代的一個大趨勢。在民主化的腳步逐漸穩定的台灣,“生活消費合作社”作為一家“社會企業”,肩負著如何帶領社會孕育“消費改變社會”的正向力量的時代使命。
正如曾任主婦聯盟合作社台南分社經理葉杏珍所言,社員們有機產品追求是“合理的,而不是最好的”,意思是,在追求產品質量和價格之間應有合理的平衡,而不是一味要求最好的質量,反而在追求所謂“最好”的過程中,一再造成資源的浪費。“在追求食物安全時,在意的不隻是個人的健康,如何讓環境永續,人與自然間和諧的相處,更是值得大家關注的價值。”葉杏珍是一位非常年輕的女性,曾在法國的歐盟研究協會任職一年,具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因為有一批葉杏珍這樣的年輕專業人才的投入,得讓生活消費合作社不斷生根發芽,茁壯成長。
葉杏珍介紹說,生活消費合作社尋找農民的條件並非一般有機商店采用的“認證”係統,而是由產品部的工作人員實際花時間去接觸、了解,尋找理念契合的“對的人”,花兩年的時間觀察並建立雙方的信任感,並不是件誇張的事。而一旦關係建立就不會輕易破壞,若農民破壞了“信用”,合作社與其就很難再有後續的合作,所以大部分的農民都不會做這樣的選擇。用現任理事主席陳秀枝的話來說,合作社信仰合作主義,隻有團結才有力量,“團結農民”是生活消費合作社的核心靈魂,當然,還要助力改善有機農耕者的出路和生活。
“如果沒有合作社,資本家隻會依營利目的攻占市場;對社會有益的事業,可能會因為初期不能獲利而經營不下去。”陳秀枝說,“例如,台灣有機農業剛開始時,那些像蕾絲花邊的蔬菜,隻有這些婆婆媽媽們體會到農友為了種植有機所付出的心血,包容的購買,也才有今天賣相較好的有機農產品。所以,可以說如果沒有主婦聯盟的合作社,台灣的有機農業大概不會如此順利的發展。”事實上,近10年來,“消費者幫生產者”的案例在生活消費合作社不勝枚舉,“大家是朋友,是家人,都是合作社的一員”。
主婦聯盟合作社不僅作為台灣有機農產品的“消費者”,更是台灣有機農耕的“良師益友”,除了將農業專業人才帶到農村,還將消費者直接帶往農地裏,合作社每季都會辦一次農地參觀的活動,取名“生產者之旅”,而農民在3月、9月會有農民大會,7月會有果農大會,其它時間則不時舉行一些教育課程,提供常態化的消費者和生產者的“零距離接觸”的場合與機會。“每次的農友大會聽到專家指導農民,如何克服病蟲害,如何預防災害,這些專家專家默默地協助農友度過難關、克服困難,不求名不求利,毫不藏私地奉獻其所學專才。”苗栗農民張木村說,“與合作社的大夥兒們來往之後,我們農人有一種被尊重的感覺。”
高雄農民張肇基也有話說:“主婦聯盟透過共同購買的方式,解決了農業生產與銷售的問題,讓生產者與消費者了解在地球資源的消費上彼此有共存共生的命運,凡是對地球環境友善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都是值得大家去做的。在台灣絕大多數的農民都是小農,耕地麵值不大,產量不多,可以透過共同購買的方式,解決土地因過度利用而造成的地力流失,並克服中間商的剝削與囤積,甚至哄抬價格,更阻斷了他們對銷路的壟斷。”
“她們對農民的幫助絕對是在農政單位之上,她們這一群人絕對是台灣農業革命史上的開路先鋒與前輩。”張肇基說。值得一提的是,為了支持有機農友及避免偏食的習慣,生活消費合作社才行一籃菜的配菜方式,藉由固定的需求量,農友得以計劃性生產。“一籃菜的行動”,支持了農友穩定的成長。
民主的種子
陳秀枝喜歡講一個笑話。她原先在嘉義當父母成長協會總幹事和理事長時,邀請陳來紅到嘉義演講。陳來紅特別帶了一個禮物給她——《英國合作運動史》。讓陳秀枝覺得好笑的是,這是一本很難讀的書,“我讀了兩遍才看懂”,但從此迷上合作運動。不久,她就加入生活消費合作社,開始擔任班長、社員代表到理事,著魔似的到處跟人推銷合作社理念,2008年更被推選為理事主席。
面對大陸媒體采訪團,陳秀枝整整排出一天陪團,親力親為。
陳秀枝強調,生活消費合作社不是像宗教那麼偉大,不顧自己要照顧別人,而是從利己出發,希望農人種植安全食品,同時保證農人過穩定的生活,利己利他。她說,“合作人”必須具備四大質量“誠實、公開、社會責任和關愛他人”,自己想要站起來,為自己的生命負責。而“合作社”則基於自助合作與終身學習的精神,以改善及提高社員的文化、經濟與社會生活為宗旨,目的是“服務社員,集合社員共同需求,置辦環保、自然、安全的物品”。
然而,這些“綱領”落實起來並非易事。在生活消費合作社,社員兼具出資者、利用者和參與者三種角色。“合作社的本質就是具體而微的落實民主精神,”陳秀枝說,作為消費者團體,買東西就是一種合作,不是純粹的買賣關係,因而生活消費合作社秉持四種“價值、民主、尊重、學習和理性”。盡管社員出資額可以從2,000新台幣--50萬新台幣不等,但每人都是一票,公正平等地對待每一名社員的民主權利。
“不論出資金之多寡,不同於一般公司以出資金多寡決定表決權大小,此為合作社民主的珍貴。”第二任理事主席,2009年因病辭世的謝麗芬生前亦稱,“民主的種子在我們合作社”。她曾寫道:“沒有社員的參與,合作社就會像一家公司,從綠主張公司轉型為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最大的目的就是將經營權回歸到所有利用的社員手上,我們不知在推動環境運動,也要推動合作運動,更要推動民主運動。民主的種子要在合作社發芽成長,才會有民主的社會及國家。”
那麼,“民主的種子”在生活消費合作社生根發芽呢?
具體而言,生活消費合作社必須解決ME與WE的差別—--ME的意思是在合作期間各自行動,但當遇到問題時就會出現爭端時,但這中間是否有可能轉化為大家相互合作的方式,變成WE的問題,成為一個“我們共有”的社會,而非隻有“我”的社會,這就需要民主機制來解決爭端。陳來紅、謝麗芬和陳秀枝這三任理事主席都面對過的煎熬是,不斷有人潑冷水:“不要玩了,結束吧!”林碧霞博士鼓勵大家:我們一直在做體制外的事,所以隻要團結一致,一定能化不可能為可能——締造一個清新、快樂與和諧的合作社。
“合作社是人的組織,我們還像是在學走路的兒童而不是成年人。”採訪陳秀枝時,記者注意到一個用詞,她不喜歡用“成功”一詞來描述共同購買運動,而是用“取得一些成果”這樣的表述。陳秀枝還讓記者明白一個事實:民主機製不等於民主。生活消費合作社運行10年來,一路吵吵嚷嚷,問題不在不實行民主,而是民主遠未成為一種生活方式,還沒有充分展現“社員的積極與參與式合作社向前走的動能”這個定律的魅力。
在主婦聯盟合作社,每個社員都可以票選社員代表,其最高權力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在代議製策略下,社員票選出來的社員代表集會,再選舉出理事會和監事會,向全體社員負責。2008年2月,生活消費合作社舉行換屆選舉,選出93位社員代表,再由93名社員代表票選出實際執行合作社經營管理決策之理事,以及執行監督任務之監事,同時審核新年度方針、往年預算、結餘分配及其它提案和章程修改等議題。這年大選,社員投票率僅為55%,社員民主熱情尚低。
日常生活裏,社員依然可以在班、站所和地區營運中實現“民主參與”。在生活消費合作社的建製中,“班”是共同購買的基石,幾個社員通過組班,協助訂貨、配送到班、理菜分貨,這些都是參與班配送之實際內容,而班員也可以自主討論班的營運,此外因班而延伸出的班員互助、信息交流、共讀學習,甚至關懷小區則是更寬廣的合作共好生活。“站所”則是社員取貨點,也是合作社紮根小區的根據地點,合作社不僅提供社員購買生活必需品,也提供社員思索及營造共生、共育、共老的可能。而“地區營運”就是邀請社員一同來討論大家的需求及規劃在地生活藍圖。
由“班”到“站所”再到“地區營運”,確實提供了訓練民主的平台。不過,雖然運行近10年,但“地區營運”尚在摸索階段,“除了參加班到站取貨有一點社員與社員的互動外,個配沒機會互動”。未來“地區營運”成熟時,可由“站所”→“區會” →“理事會”,層層討論不斷彙集共識,反應及建議社員需求、提出產品需求與建議,最後經理事會提交社代會決議後,再回到站營運委員會執行。這樣,由社員所決定的目標,又回到社會的生活來落實。這就是合作社裏最基礎的民主參與,但知易行難,生活消費合作社的社員們仍需努力。
“買是一個力量,拒絕也是一個力量,目前如何一一感知這些力量,合作社還常常出問題。”陳秀枝非常直率的告訴記者,業務發展已經不是生活消費合作社的重點,未來決定合作社生死存亡之大問題乃“民主發展”與“合作價值與原則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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